法人投资者是指投资于各类证券的企业、事业单位。一般有政府、中央银行、企业公司、证券自营商。
法人投资者包括的种类大致有如下几种;
(1)政府:政府投资是发生在收购某一股份公司而使其国有化的过程。目有不单是为盈利而是掌握控股权。
(2)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投资于证券一般发生在证券市场出现严重的失衡时,为了平抑行市的暴涨暴跌。这是一种宏观经济的调控措施。
(3)证券自营商:是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投资机构,他们是专门的证券投资者,目的主要从事证券的投资与投机活动。
(4)企业公司:通过购买股票、债券、施行兼并,主要为了掌握控股,施行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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