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开证银行根据进口企业综合授信评级情况,在进口企业交纳一定比例信用证保证金后,对扣除保证金后余额部分以该信用证进口货物的未来货权作为质押。
货权质押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抵押物在质押期间不发生变动的静态货权质押,另一种是抵押物在质押期间发生变动的动态(滚动)质押。
货权质押业务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融资以物权控制为核心。该业务中开证行一般与仓储物流公司和进口商签订三方协议。
二是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相互关联制约。融资链条循环,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相互制约,互为条件,银行融资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三是自偿性融资模式。资金流与货物流相互捆绑,业务单笔操作,封闭运行,进口货物既是融资质押标的,又是企业还款的来源。
尽管货权质押融资是目前贸易融资业务中的新锐,但是任何金融创新产品都具有两面性。
在创造收益的同时,其蕴藏的风险也不可小觑,特别是在我国经济金融法规制度尚不完备的情况下,潜在的风险可能会进一步放大。
货权质押的优点在于进口货物尚未发运,企业便从银行获得了资金支持,客观上使得进口企业在与国外出口商交易中具有一定的议价优势。
但这个优点也正是该项业务风险集结点,质押物质量、价格等相关因素的变化直接关系到开证行的授信风险,信用证纠纷随之爆发。
货权质押的分类
1、根据质押标的物(货权)形式分类
货权质押业务根据质押标的物(货权)形式主要分为仓单质押和动产质押两大类。
2、根据货权取得时间分类
货权质押业务根据货权取得时间不同可分为现货质押和未来货权质押两大类。
3、根据监管方式不同分类
货权质押业务根据监管方式不同可分为独立监管和输出监管两大类。
4、根据监管模式不同分类
货权质押业务根据监管模式不同可分为静态监管和动态监管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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