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托管是由政策性的中介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在有关政策的支持下,与债务人或债权人达成协议,将其债务或债权有偿地转移过来,由政策性的中介机构按照商业法则对其进行经营管理。
如何解决大量的不良债务是理论和实践上一直在探讨的问题。由政策性的中介机构进行债务托管是比较好的方式之一。
即由专门性的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在有关政策的支持下,与债务人或债权人达成协议,将其债务或债权有偿地转移过来,由政策性的中介机构按照商业法则对其进行经营治理。
所谓政策性的中介机构,就是能够得到国家有关政策扶持和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的一种经营机构。这种经营机构除了应具有政策优势以外,还应具有人才优势(包括高素质治理人才、高级财务人员等)和资金优势。
政策性的中介机构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转股权,另一种是纯粹的债务托管经营,其运作模式相当于债务追讨公司。
(一)关于债权转股权债权转股权主要是托管机构与银行达成协议,选择一些企业,对其不良债务进行托管,将原来企业欠银行的债务进行换约,变为托管机构对银行的债务,然后托管机构将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股权的运作模式。
(二)关于纯粹的债务托管经营机构这种运作模式与第一种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是这种中介机构不把债权转为股权,而是主要与大的债权人(主要指银行)进行洽谈,把债权人的债权暂时托管过来,托管机构在清理债务中很可能碰到的是大量的三角债,因此,这种债务托管实质上是清理债务链。
债权转股权大致有以下步骤:
1、将债务托管过来,进行换约,使企业对银行的债务变成托管机构对银行的债务;
2、将托管过来的债权转换为股权,持有被托管企业的股份,对其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其经营治理,甚至控制其经营活动;
3、对被债务托管的企业按照《公司法》进行改制,改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企业;
4、托管机构应督促改制企业严格按照新机制规范运作,使之树立市场观念,减员增效,加强内部治理,尽快产生经济效益;
5、托管机构应得到资金扶持,比如发行专门债券或债务基金,用于债务托管,以及投资一些有发展前景的高科技项目,答应一些投资企业上币,收回资金。
二是将债权整体托管过来,而不是有选择地托管一些企业。这种机构的着眼点在于债务的清理、收回,而不在于解决国有企业效益不好的问题。其操作步骤如下:
1、与大债权人(主要指银行)达成协议,托管机构以一定的折扣将其债权托管过来;
2、将托管过来的大量债权进行清理分类;
3、对可追回债权层层清理,用一切办法尽可能收回债权;
4、将收回变现的资金按照协议归还债权人;
5、对于死账、呆账较多,产品没有市场前景的企业,对其进行破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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