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的定义
网络金融(e-finance)就是网络技术与金融的相互结合。从狭义上理解,网络金融是指以金融服务提供者的主机为基础,以因特网或者通信网络为媒介,通过内嵌金融数据和业务流程的软件平台,以用户终端为操作界面的新型金融运作模式;
从广义上理解,网络金融的概念还包括与其运作模式相配套的网络金融机构、网络金融市场以及相关的、监管等外部环境。它包括:电子货币、网络银行、网上支付、网络证券及网络保险等。
网络金融的特征
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最显著区别在于其技术基础的不同,而计算机网络给金融业带来的不仅仅是技术的改进和发展,更重要的是运行方式和行业理念的变化。
1.信息化与虚拟化
从本质上说,金融市场是一个信息市场,也是一个虚拟的市场。
2.高效性与经济性
与传统金融相比,网络技术的使得金融信息和业务处理的方式更加先进,系统化和自动化程度大大提高,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且能为客户提供更丰富多样、自主灵活、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具有很高的效率。
3.一体化
网络金融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
首先,在金融网络化的过程当中,客观上存在着系统管理客户所有财务金融信息的需求,即客户的银行帐户、证券帐户、资金资产管理和保险管理等有融合统一管理的趋势;
其次,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金融机构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和传递大规模信息,从而使得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大大加强,能够向客户提供更多量体裁衣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同质化现象日益明显;
第三,网络技术降低了金融市场的运行成本,金融市场透明度和非中介化程度提高,这都使得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百货公司式的全能银行、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成为大势所趋。
网络金融的风险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金融的兴起使得金融业变得更加脆弱,网络金融所带来的风险大致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经济风险。
首先,从技术风险来看,网络金融的发展使得金融业的安全程度越来越受制于信息技术和相应的安全技术的发展状况。
第一,信息技术的发展如果难以适应金融业网络化需求的迅速膨胀,网络金融的运行无法达到预想的高效率,发生运转困难、数据丢失甚至非法获取等,就会给金融业带来安全隐患。
第二,技术解决方案的选择在客观上造成了技术选择失误风险,该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所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不兼容,这将会降低信息传输效率;二是所选择的技术方案很快被技术革新所淘汰,技术落后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其次,从经济风险来说,网络金融在两个层面加剧了金融业的潜在风险:
其一,网络金融的出现推动了混业经营、金融创新和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在金融运行效率提高,金融行业融合程度加强的同时,实际上也加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其二,由于网络金融具有高效性、一体化的特点,因而一旦出现危机,即使只是极小的问题都很容易通过网络迅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发连锁反应,并迅速扩散。
综上所述,网络金融的经济风险与传统金融并无本质区别,但由于网络金融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这使得网络金融拓宽了传统金融风险的内涵和表现形式:
1.网络金融的技术支持系统的安全隐患成为网络金融的基础性风险;
2.网络金融具有比较特殊的技术选择风险形式;
3.由于网络信息传递的快捷和不受时空限制,网络金融会使传统金融风险在发生程度和作用范围上产生放大效应。
我国网络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1.经营水平不高
一是无纯粹的网上金融机构,现有网上业务规模不大。
二是网上金融业务具有明显的初级特征。
三是网络金融各业发展不平衡。
2.未能进行有效的统一规划
3.立法滞后
一是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网络金融立法滞后。
二是与传统金融业务健全的法律体系相比,网络金融立法同样滞后。
4.缺乏专利意识
随着外资金融机构加入我国网络金融的竞争,中资金融机构的软肋正在凸现,这个软肋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而且还有意识问题。
5.体制性障碍不利于深化发展
我国目前实行的严格分业经营体制或许可以降低整个体系的风险,但各金融机构不能通过多元化经营分散自身风险,并且分业体制一开始就划分了网络金融各业的业务范围,削弱了它们的发展潜力,影响甚至抑制了我国网络金融的演进。
我国应采取的对策
1、确立传统金融与网络金融并行发展的战略。
2、建立专门的指导和管理机构。
3、加快网络金融立法。
4、造就复合型金融人才。
5、改革分业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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