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贷款Committed fcility)指其条款和条件(如利差、费月及期限)均由银行在正式协议内明确规定,借款人需遵守条款,随时可获得资金的贷款类别。
贷款承诺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出的在一定期间内以确定条款和条件向承诺持有者(潜在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承诺。
1993年12月,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发布修订后的条例H。
条例H中认为,承诺是指任何致使一家银行承担以下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定:
(1)以贷款或租赁形式提供信用;
(2)购买贷款、证券或其他资产;
(3)参与一项贷款或租赁。
此外,承诺还包括透支便利、循环信贷安排、住房权益和抵押信用额度以及其他类似交易。
从形式上看,贷款承诺是承诺的重要构成内容,透支便利和循环信贷安排等都是其具体表现形式。
贷款承诺在信贷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竞争性信贷市场上,贷款承诺的存在可以满足借款者未来不确定性信贷的需要;
对承诺方而言,贷款承诺可以使其尽早作出资金安排,并可以通过建立长期客户关系来最大化其信贷市场份额。
此外,贷款承诺还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风险并减低交易成本,从而提高金融市场的整体效率。
贷款承诺具有多种表现形式。根据作出承诺的条款和条件等要素,贷款承诺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承诺方是否可以不受约束地随时撤销承诺,贷款承诺可分为可撤销贷款承诺和不可撤销贷款承诺;
(2)根据利率的变动特性可以划分为固定利率承诺和变动利率承诺,前者是指承诺方必须以预先确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提供信用,后者一般根据市场主导利率(prime rate)加上一个附加率来确定。
(3)定期贷款承诺(Term Load Commitment),在承诺期内,借款人只能一次性全部或部分使用银行所承诺之贷款金额。
(4)备用承诺(Standby Commitment),借款人可多次使用银行所承诺之贷款金额,并且剩余承诺在承诺期内仍然有效。
(5)循环承诺(Revolving Commitment),借款人可在承诺有效期内多次使用银行所承诺之贷款金额,并且可以反复使用偿还的贷款,只要借款人在某一时点所使用的贷款不超过全部承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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