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贷款是由两家或数家银行一起对某一项目或企业提供贷款。联合贷款的金额一般小于银团贷款,组织形式比银团贷款简单,没有主牵头行和牵头行之分。
一般只有一家银行担任代理行,负责同其他银行的联系,并对贷款进行管理。
联合贷款也不采用公开发函邀请其他银行参加银团,而只是几家银行事先经过商讨,分别承担贷款金额,即能组成联合贷款。
由于参加的银行少,联合贷款的管理费等费用小于银团贷款,使借款人减少了借款成本。
适用对象:联合贷款适用对象为商业银行
收费标准:
联合贷款按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和办法计收利息。联合贷款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如,管理费、代理费、安排费等由合作行承担。
期限:
联合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与承办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宽限期,可有短期、可有长期,但最长不能超过与承办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期限。
联合贷款的形式
联合贷款的形式多样,大致分为三类:
①平行贷款(parallelloans),指几个贷款来源向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或几个相关的项目提供各自独立的贷款。贷款的使用与项目的特定部分或特定项目相联系。各联合贷款方独立与借款方签订贷款协议。
②混合贷款(pintlores),指几个贷款来源同时向一个项目提供贷款。贷款的使用不与项目特定部分相联系,可以混用。各联合贷款方既可与借款方独立签订贷款协议,也可以一起与借款方签订一个贷款协议。
③参与(participations),指国际金融机构先与借款方签订贷款协议,然后以转让的方式让其他贷款方参与。
联合贷款的优点
联合贷款的各方面和借款者通过联合贷款得到的好处有:
①多双金融机构(包括世界银行和区域性开发银行)可以缓和其资金不足问题,加速它们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步伐,并有利于引导国际资本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②双边金融机构(包括政府援助机构和出口信贷机构)参加联合放款,可解决其本身无力单独承担对发展中国家大型开发项目援助和贷款的矛盾,并可以从世界银行等多边机构获得有关发展中国家的情报。此外,还有利于促进其本国资本货物和劳务的出口。
③商业银行由于有世界银行承担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监督管理,可以减少贷款成本,并能从世界银行等多边机构学到项目贷款的丰富经验,贷款风险也比它们独立开发项目贷款的风险小。
④发展中国家大型开发项目可将联合贷款作为一种有效的筹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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