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利润率规律(law of average rate of profit)
平均利润率规律亦称“一般利润率规律”,是马克思经济学说的一条重要基本原理,是指资本主义经济运行中,各个生产部门不同的利润率通过部门之间的竞争趋于平均化,形成平均利润率的客观必然性。
投入各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在剩余价值率相同的条件下,因资本有机构成不同,利润率也不同。
资本家为获取高额利润,不断把资本向利润率高的部门转移。原先利润率高的部门,因大量资本的转入,所产商品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利润率下降;
而原先利润宰低的部门,却发生相反的变化,利润率上升。不同部门的利润率在竞争中趋干平均化,形成平均利润率,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
平均利润率规律,是在剩余价值规律作用的基础上、在竞争机制作用的推动下所形成的市场经济的一个普遍规律。这一规律形成了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内在的利益均衡机制。
它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一般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制约着社会经济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均衡配置的比例关系,促进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协调发展。平均利润率规律,解决了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各生产部门利润率高低不同与每个资本所有者都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矛盾。
第二,推动着社会经济资源向社会最需要、最短缺的部门流动,促进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市场价格以生产价格为基础,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第三,协调着市场经济运行中各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持着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平均利润率规律的作用,使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经济主体形成了一种共识,即“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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