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financial futures)
金融即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的总称。金融活动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发挥着提供支付手段、媒介商品交换、积累储蓄并引导投资的重要作用。金融期货是交易所按照一定规则反复交易的标准化金融商品合约。
这种合约在成交时双方对规定品种、数量的金融商品协定交易的价格,在一个约定的未来时间按协定的价格进行实际交割,承担着在若干日后买进或卖出该金融商品的义务和责任。
所谓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交易是指交易者在特定的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方式成交,承诺在未来特定日期或期间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特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的交易方式。
金融期货交易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征,但与商品期货相比,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金融商品,如外汇、债券、股票指数等。
金融期货主要种类有:
金融期货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外汇(汇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
1)外汇期货是指协约双方同意在未来某一时期,根据约定价格---汇率,买卖一定标准数量的某种外汇的可转让的标准化协议。
外汇期货包括以下币种:日元、英镑、德国马克、瑞士法郎、荷兰盾、法国法郎、加拿大元、美元等;
2)利率期货是指协议双方同意在约定的将来某个日期按约定条件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长短期信用工具的可转让的标准化协议。
利率期货交易的对象有长期国库券、政府住宅抵押证券、中期国债、短期国债等;
3)股票指数期货是指协议双方同意在将来某一时期按约定的价格买卖股票指数的可转让的标准化合约。
最具代表性的股票指数有美国的道·琼斯股票指数和标准·普尔500种股票指数、英国的金融时报工业普通股票指效、香港的恒生指数、日本的日经指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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