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呆账核销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信用卡贷款按规定程序进行呆账认定及账务处理的行为。
信用卡呆账核销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信用卡业务在发卡量快速增长的同时,信用卡不良贷款风险也在逐渐累积,各发卡行逐步开始启动信用卡呆账核销工作。
然而,受核销制度的制约,各发卡行信用卡呆账核销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甚理想。因此,各行针对信用卡业务特点出台相应的呆账核销政策的呼声一直比较强烈。
2010年3月,财政部颁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呆账核销管理办法针对信用卡呆账核销主要进行了两个方面的修订:
将以前的六种遗失类型扩充为十种,增加了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类、触犯刑律类、债权不被支持、债权凭证遗失或者丧失诉讼时效类和小额追索类(单户本金余额在2000元及以下)等四类遗失核销类型。
二是缩短了追索类的追索期限(由原来的2年缩短为1年),无疑对信用卡呆账核销工作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但是,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在信用卡核销的原则规定上没有变化,修订并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严格审批的核销原则必然会导致出现信用卡呆账核销难的局面。
当前,信用卡呆账核销是比照公司业务及一般抵押性贷款设置信用卡核销条件,要求信用卡贷款按照“严格核销条件,确凿证据、逐笔核销”的原则逐户申报、审批,没有考虑信用卡贷款金额小、笔数多、周期短、风险高等特点,导致大量已实际上形成损失的贷款无法认定为呆账进行核销。
即使符合核销条件的贷款也往往导致核销成本大于核销资金,信用卡呆账核销工作进展缓慢、操作混乱。具体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核销条件严格
(1)核销门槛过高
根据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信用卡透支款项要经过法院诉讼、公安报案等法定程序或追索1年以上才符合核销认定条件。
(2)核销条件不明确
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规定,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才能够进行呆账认定。
2.核销程序复杂
(1)银行内部
根据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呆账核销必须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格追究责任、逐户逐级上报、审核和审批等原则,信用卡呆账核销程序相应会显得过于复杂。
(2)银行外部
根据呆账核销办法,果账核销已不需要向财政部门报批,但仍要向各级税务机构上报。
3.核销材料繁琐外部取证困难
(1)材料繁琐
根据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呆账核销需要提供申报表、债权明细、催收证明、调查报告、申请报告、承诺书、责任人认定报告及处理文件、法律意见书等各种申报材料,而且必须逐户出具。
(2)取证困难
根据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破产、死亡、失踪、强制执行、关闭、涉嫌诈骗等类型申报呆账核销,需分别获取法院破产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诉讼判决书或仲裁书和强制执行书相关证明、有关主管单位关闭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公检法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才能认定为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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